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,for。acceptance,of、quality.of。intelligent,building、systemsGB,50339.2013批准部门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.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.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。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.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0339。2013、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、其中。第12 0、2.22.0.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,原,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.50339,2003同时废止、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,言 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。建标。2006.77号、要求、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、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、修订本规范,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。1 总则、2,术语和符号、3,基本规定、4,智能化集成系统,5,信息接入系统 6、用户电话交换系统,7、信息网络系统。8,综合布线系统。9,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.10。卫星通信系统.11,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.12.公共广播系统.13 会议系统,14,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.15、时钟系统 16。信息化应用系统、17.建筑设备监控系统、18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。1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0 应急响应系统,21。机房工程、22 防雷与接地,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.1、取消了住宅、小区,智能化1章。2 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、卫星通信系统 会议系统.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,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,3。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。用户电话交换系统,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、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 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、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,完善和必要的修改、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、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、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,地址,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。邮编,100083.本规范主编单位。同方股份有限公司,本规范参编单位,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,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上海现代建筑设计,集团。有限公司.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。清华大学、同方泰德国际科技。北京。有限公司,上海延华智能科技。集团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,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.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,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,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。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、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,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.赵晓宇,段文凯、吴悦明。赵凤泉,蒋健.张丹育.崔耀华,胡洪波,孙兰,张宜.顾克明.孙成群、苗占胜。姜文潭.赵济安.杨建光,王东伟,李翠萍 李晓 汪浩,林必毅 王粱东.侯移门,赵晓波。秦绪忠,吴品堃、刘洪山 王福林.李健 罗维芳.武刚.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,张文才,谢卫.程大章,刘希清.朱立彤,瞿二澜,范同顺,周名嘉.刘芳 朱跃忠、白幸园